第一时间解读最新财税政策,分享同鑫服务案例与行业洞察。
《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26〕7号)明确:申报人须具备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满70周岁且具备电子化评审能力;每人申报专业不超过3个,聘期内变更不超过2次;劳务报酬4小时以内500元每人次,每人每天最高1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8号公布《失效废止的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44份文件失效废止,其中136份全文失效、8份部分条款失效,发布时间自1993年延续至2020年,仅标题涉及营业税的就有63份。增值税法已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批文件不再具备效力,企业应及时清理内部政策依据。
《陕西省中小微服务业企业银行贷款(秦服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陕财办金〔2026〕24号)明确,单户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期限原则上3年以内;500万元以内可用信用方式、无需抵押质押;信用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LPR加100个基点;首贷企业500万元以内补偿比例达70%。企业可关注白名单入库安排。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6年第26号明确,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税率,征税范围扩至解禁后孳生且实施后办理股权登记的送转股;初始登记未申报成本原值的,新公司按转让收入全额预扣、存量按15%核定,纳税人须在次年6月30日前清算申报。持有者应尽快备齐凭证。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7号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由支付企业在付款时代扣代缴、次月15日内申报;1994年确立的暂免征税规定同时废止。有外籍股东的企业应尽快调整利润分配与扣缴安排。
陕西省财政厅发布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公告(陕财办会监〔2026〕26号):全省检查会计师事务所53家、资产评估机构18家,行政处罚会计师事务所4家、其中吊销执业许可3家,处罚注册会计师9人、资产评估师10人,对机构的罚没款合计369.06万元。企业应据此复核合作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
《陕西省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秦知贷)风险补偿实施细则》(陕财办金〔2026〕19号)明确,单户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中长期项目可延长至5年,利率不高于同期LPR加100个基点;500万元以内不良贷款本金补偿比例达70%。持有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企业可据此对接合作银行。
三部门明确2026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名单申报安排:已进入2025年度名单且高企资格仍有效的企业,可自2026年9月起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新申请企业自2026年10月起受理,两类均于2027年4月10日截止。相关企业应尽快核对资格与销售额占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5号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除抵扣清单外还明确五项实操口径:放弃增值税优惠须书面声明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分别注明方能扣减;电信服务附带赠送货物须分别核算按各自税率计税。企业应对照调整开票与备案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