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同鑫财税
公司动态2026年9月14日

奋进十五五・实干惠民生|《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正式公布,基层监管提质增效

专业解答

先说结论

2026 年 9 月,国务院公布《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国务院令第 846 号),将于 2026 年 11 月 1 日施行,旧条例同步废止。条例紧扣 “奋进十五五・实干惠民生” 主线,健全基层市场监管体系,落地助企惠民各项举措。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关键之年,国务院出台《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明确基层市场监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行政、保障安全、服务发展,全面重构基层监管派出机构职能体系,推动基层监管从粗放管理向规范、精准、高效服务转型,切实护航各类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一、数字赋能升级,基层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 本次条例将提升基层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作为重点任务,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加强经费、装备、技术支撑,全面提升监督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依托数字化手段压缩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能,推动基层监管由“人工巡查、经验执法”向“数据驱动、智慧监管”转型,让基层监管更精准、更高效、更有温度。 二、精细服务下沉,覆盖各类经营主体,做到“一个都不落下” 条例突出监管为民、服务惠民导向,要求基层监管所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辖区内经营主体、消费者的沟通,公开办事制度,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同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基层监管服务由此延伸至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构建起覆盖各类经营主体、扎根基层一线的民生服务网络。 三、强化前端合规引导,推动监管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规范 条例强化前端合规引导,明确基层监管所承担宣传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职责,通过常态化普法、政策解读、合规提示,帮助经营主体主动掌握政策、守住合规底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监管模式由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事中规范转变,实现市场秩序维护与经营主体发展保护的有机统一。 四、跨部门协同联办,推动基层治理“一件事一次办” 条例深化跨部门协同,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支持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工作,并建立将市场监督管理所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在联合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等方面加强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调。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业务联办、属地协同,打通部门壁垒,推动基层监管执法、消费维权、便民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大幅降低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成本。 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的落地实施,是“十五五”开局阶段优化基层治理、赋能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的重要法治举措,将持续规范基层监管执法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市场经济秩序稳定有序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同鑫财税解读 本次《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出台,核心释放两大发展信号:一是基层市场监管全面进入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时代,监管权责更清晰、执法更透明、服务更精准;二是监管模式持续向“服务型监管、柔性监管、事前规范”转型,兼顾市场秩序规范与经营主体发展赋能。 对广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而言,基层监管体系规范化升级,意味着办事流程更透明、投诉维权更高效、日常监管更合规有序,极大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全域统一的监管标准也对企业合规经营提出更高要求,企业需常态化做好经营资质、产品质量、价格公示、广告宣传等全链条合规管理,主动规避基层监管风险。 同鑫财税为企业提供全周期合规服务,涵盖市场合规指导、经营风险体检、政策适配辅导、日常合规管理等服务,助力企业适配全新基层监管体系,在规范经营的基础上稳健发展、长效经营。